关于开展太阳成集团2013年“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人事处时间:2013-07-03浏览:586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9728“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院人〔201221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太阳成集团2013年度“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与条件

符合院人〔201221号文件中认定范围和认定条件的太阳成集团教师,均可申请认定。2013年起在太阳成集团正式工作的新教师,如有两年以上在企业相近专业的工作经历或具备中级以上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本次可参照申请。

二、认定日程安排

715日至21  教师个人对照认定条件,填报《太阳成集团tyc9728“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向所属或任教的院(部)提出申请。

722日至24  各院(部)组织院(部)学术委员会对照文件条款进行初评,形成明确意见后报校人事处。

725日至27  校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实验实训中心等部门进行审核。

730日前  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议、认定,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有关要求

1、各院(部)要认真学习学校文件精神,熟悉认定政策,积极宣传“双能型”教师认定的目的和意义,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推进本单位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

2、广大教师要学习相关政策,积极申请,如实填报相关材料。经认定具备资格的,要切实履行“双能型”教师岗位职责;暂不具备认定条件的,要认真思考、明确努力方向、努力提高实践创新能力。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373

 

 

终审人:丁荣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