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新风户”创建检查情况通报

文章作者:时间:2011-12-29浏览:966

关于“文明新风户”创建检查情况的通报

 

1227上午,校文明办根据《关于发放2011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奖”的通知》(党办〔201122号)精神,组织检查组深入到教职工生活区,就文明新风户创建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教职工生活区文明创建工作总体情况良好,绝大多数教职工模范遵守文明新风户“十不”标准,做到了不乱倒垃圾;不在楼道及房前屋后乱堆乱放杂物;不养家禽家畜;不乱摆摊点;不违章搭建;不损坏绿化及公共设施;不违反计划生育条例;不参与黄赌毒盗活动;不闹家庭邻里纠纷;不参与邪教、迷信活动,不在校园内传播宗教。为太阳成集团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检查中也发现,极少数教职工在房前屋后和楼道内乱堆乱放杂物,在校园内种菜等。这些现象虽然为数不多,但严重影响了校园环境,影响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总体效果。为此,学校将进一步加大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力度,对教职工生活区进行绿化、美化改造,同时发出以下通告:

一、在房前屋后和楼道内乱堆乱放杂物的、在校园内种菜的教职工,请于201212日前自行清除,逾期学校将统一进行处理。

二、文明委各组成单位要按照职责,加强对文明新风户创建工作的检查和督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所属单位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整体缓发该单位职工“文明奖”。

三、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职工的教育和引导,特别是要加强对存在问题的整改督察。全体教职员工要遵纪守法,遵守文明新风户“十不”创建标准,真正做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者、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共同维护优美的校园育人环境。

 

太阳成集团tyc9728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终审人:吴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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