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教师的英语口语交际能力,提升学校参与国际交流合作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定于2011年10月继续举办第二期教职工英语口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原则
提高教师对外交流能力、拓宽师资培训渠道、深化学校国际交流合作,为教师赴国外、境外参加学术会议及各类教育培训做前期准备;培训以分期分批、逐步实施为原则;培训费用全部由学校承担。
二、培训对象
我院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外语系专业教师除外),本期30人左右。
三、授课教师
美国外教
四、培训内容
英语口语与听力
五、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10月10日—11月13日(本学期第6周至10周),每周三晚上7:10—9:10,周六上午8:30—11:30.
地点:会峰校区逸夫楼1609室
六、报名方式
个人申请,各院(部)、各部门审核推荐后将汇总名单于9月28日前报至外事办孙静同志处(联系电话3510007,邮箱地址:jeneffer12345@yahoo.com.cn)。具体培训由院外事办组织实施。第二期培训班原则上按照教师人数30人以上(含30人)的院(部)推荐3人,教师人数30人以下的院(部)推荐2人,机关、教辅单位按照每单位1人推荐。已参加过第一期培训班的各院(部)、机关及教辅单位教职工不再参加本次培训。
七、基本要求
各参加口语培训的教职工要模范遵守学习纪律,珍惜学习机会,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质量。培训结束时,授课教师将给予成绩等级评定。成绩合格者,学校届时颁发结业证书。
特此通知
外事办 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