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教职工英语口语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1-05-13浏览:818

关于举办教职工英语口语培训班的通知

办〔201115

 

  随着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我院迫切需要扩大对外交流,提高教师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为此,学校拟定2011年度举办两期英语口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原则       

提高教师对外交流能力、拓宽师资培训渠道、深化学校国际交流合作,为教师赴国外、境外参加学术会议及各类教育培训做前期准备;培训以分期分批、逐步实施为原则;培训费用全部由学校承担。

二、培训对象

我院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外语系专业教师除外),每期30人左右。

三、授课教师

美国外教

四、培训内容

英语口语与听力

五、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516618(本学期第13周至17周),每周三晚上710910,周六上午8301130;地点:会峰校区逸夫楼1607

第二期:下学期,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六、报名方式

个人申请,各系(部)、各部门审核推荐后并将汇总名单于518日前报至外事办孙静同志处(联系电话3510007,邮箱地址:jeneffer12345@yahoo.com.cn)。具体培训由院外事办组织实施。第一期培训班原则上按照每系(部)2-3人,机关、教辅单位不超过1-2人推荐。

七、基本要求

各参加口语培训的教职工要深入贯彻落实创先争优活动精神,遵守学习纪律,珍惜学习机会。培训结束时,授课教师将给予成绩等级评定。

特此通知

 

 

 

外事办   人事处

 201159

终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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