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等社会保险费2011年1月份暂缓缴纳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1-01-25浏览:1087

关于我院医保等社会保险费20111月份暂缓缴纳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按照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滁人社秘[2010]221号)文件规定,从2011年元月1日起,滁州市实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统一缴费基数、捆绑缴费。由于政策性调整及个别保险项目缴纳人员范围待定,经与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同意,我院职工医保等社会保险仍按原缴纳范围及标准1-2月份暂合并缴纳。

特此通知

 

人事处  财务处

2011124

终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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