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时间:2011-01-08浏览:843

各系(部):

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营造公平有序的考试环境,倡建良学风,现将考试期间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考试领导。各系(部)必须建立考试责任制度,系(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主任为考试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考试工作安排和考风考纪教育。学校成立考试巡查组,负责考试全程中监考工作的巡视检查,系(部)检查组要对所属考场及监考教师进行巡查。

二、规范考试管理。按照《太阳成集团tyc9728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未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考试规范管理,坚决杜绝考前漏题等不规范行为,规范阅卷评分和学生成绩登录。

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积极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以“诚信考试,公平竞争”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考风考纪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学生端正考试态度,消除作弊动机,积极备考,诚信考试。

四、重视监考管理。各系(部)要认真重视监考过程管理,要求监考教师必须严格按《太阳成集团tyc9728监考守则》做好监考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参加监考。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工作职则,基于以生为本理念,树立服务意识,注重人性化教育,有效制止学生作弊动机,规劝学生诚信应试。

 

附:太阳成集团tyc9728监考守则

教务处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                     太阳成集团tyc9728监考守则

 

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保证考试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的维护考场纪律,又要主动热情的关怀考生。

二、监考人员至少在考试前一天要熟悉自己监考的考场。

三、考试前30分钟,各考场派一名监考人员至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草稿纸和考场记录,查点核对无误后签收。

四、在考试前15分钟发出预备信号后,监考人员即组织考生入场抽签就坐。监考人员必须按时发卷,不准提前或推迟。

五、监考人员不得对试题的内容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提出询问时,应予以答复。要提醒考生注意不要漏题,检查考生试卷的姓名、专业和班级填写情况。

六、监考人员如发现考生有舞弊企图时,要立即提出口头警告,如不听警告,应将舞弊情况记入考场记录,情节严重者,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七、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结束时间一到,立即回收试卷,清点完毕后,指挥考生离开考场。

八、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详细记录作弊考生的违纪事实,每场考试结束后将监考人员签名的考场记录和考生违纪作弊的证明材料等交巡考人员。

九、监考人员必须严肃认真,在考场内不准抽烟、谈话、看书、看报、做杂事等处理其它事务;模范的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

十、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非本考场的监考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十一、监考人员如因事(病)不能监考应及时请假,由本系派人替补,替补名单报教务处备查。对于撤离职守、违反本守则的监考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终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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